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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住院,医疗报销流程!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06-01 0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异地住院报销办理流程如下: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的3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中,参保人所花费的医药费用必须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参保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可以不予报销。在异地报销时,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应有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准备报销的一些证明材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异地住院就医报销所需材料
    1.在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下在选定的异地联网医疗机构住院:异地就医人员须持有效社会保障卡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2.未在市外医疗机构办理现场结算:因特殊原因导致异地就医人员未能在医疗机构现场直接结算的,在已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垫付,应在出院后60天内持以下资料到我市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住院报销:
    (1)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2)住院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3)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的复印件;
    (5)入院记录复印件(如急诊或外伤入院需提供);
    (6)法律依据:《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批复意见》的原件及复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后办理的异地就医登记)或《市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外地(工作)人员申报表》复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前办理的异地就医登记);
    (7)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8)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 法律分析: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是:
    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线2000左右,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花的少的话,很难报销几个钱的,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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