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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二手房屋,当时房主离异将房子判给妻子后,被我买下!现在将要办理房产证,房产处说名字只能是当时买房收据的买主!我们私下在办理过户手续!真的是这样的嘛?我是在办理房产证之前买的房子,为何不给直接落户与我自己的名字?我该怎么办?现在将要办理房产证,为何不给直接落户与我自己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6-20 12: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 若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债务人夫妻有对共同财产的特别约定,依法应当由夫妻的共同财产偿还。所以你只要知道债务人夫妻有什么共同财产,都可以先查封,待判决生效以后再申请执行。
    如果他们夫妻只有一套房子,执行起来,比较麻烦的。因为法律规定,必须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包括应当保留一定面积的住房。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办理国税落户是办理税务登记证吧,流程是:
    1、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写《税务登记表》(分个体经营纳税人和单位纳税人)。
    2、将相关资料递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即时办结。
    新办企业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落户时应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1)纳税人设立登记落户通知书(一份);

    (2)填写完整的《税务登记附表》(一份);

    (3)《税种登记(变更)表》(二份);

    (4)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要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一份);

    (5)持有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的单位纳税人,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需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表》(三份);

    (7)持有《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的单位纳税人,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8)分支机构需填报《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提供《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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