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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湖北省某县的一家乡镇企业,自1995年以来,一直使用“武汉”或“梅花”商标生产冰块、雪糕、冰淇淋等商品。原来我们企业的生产规模很小,一直也没有申请注册过该商标。今年,我们企业扩大了生产规模,准备申请注册一个商标。我们开始打算在第30类冰块、雪糕、冰淇淋等商品上申请注册“武汉”商标。但当我们委托一家商标事务所代理申请注册该事务所称“武汉”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于是,我们又研究决定,把“武汉”改为“冰凉”进行申请注册分析该企业未注册使用“武汉”商标和“梅花”商标的行为是否合法一直使用“武汉”或“梅花”商标生产冰块、准备申请注册一个商标。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是否合法

2019-02-28 03: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自行注册也可以代理注册,但是有两个问题是个人注册难以克服的:
    1、程序上,个人注册比较麻烦,而代理公司有丰富的经验以及相关资质,操作更加简单。一旦你申报文件出现问题,商标局不予受理,但你的申请费商标局是不会退给你的。
    2、代理公司可以对你的商标是否能够注册成功进行初步判定,告诉你注册风险以及成功率,如果你自己注册而产生商标相同或相似的问题,商标局也不会退钱,而且会直接耽误你将近一年的时间。
  • 所需资料编辑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 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条件主要有:  
    (一)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条件  《商标法》第4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条明确解释了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范围:“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9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二)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  我国国内商标注册,实行商标代理与当事人直接办理的双轨制,当事人可自愿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自己直接办理。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可在中国委托有条件的从事涉外代理业务的中国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 使用未注册商标,这个未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如果是本人的话,不算侵权;但是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是否侵权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的未注册商标,被他人及时发现并提起诉讼,诉讼结果是他人胜诉,很显然使用人侵权了。
    2.如果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的未注册商标,并且使用人及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被获准注册,那么使用并提出注册申请的人就是该商标的注册人,这样就没有侵权一说。
    3.如果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的未注册商标,抢先注册成功后后,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被原该商标的所有人发现,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商标无效”之诉,那么围绕该商标是否侵权,就要有漫长时间的官司可打了。
    “宣告商标无效”之诉的结果,要么是侵权,要么是不侵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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