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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自来水漏水,找谁也不知道怎么修

业主维权 2023-06-07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管道漏水找谁修
    1、管道漏水修理的方法具体如下:
    (1)可以找物业帮忙处理;
    (2)水管出现渗漏,建议找专业的水电工进行修理;
    (3)如果在装修质保期内,可以联系装修施工方进行维修。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业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有什么
    业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法具体如下: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
  • 法律分析:自来水漏水,应该第一时间要通知物业。由物业进行维修,直到修复完毕。这段时间费用是不用缴纳的。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1、水管接头漏,家里的水管接头漏水,首先要断开水源,拧开接口,丝口处漏水的话可将其拆下,若漏的不大可以买组农机胶混合补上即可。
    若是金属接头,要么就是拧紧,若拧紧都不行的话,就直接拆下来加点生料带再重新上紧就可以了。若是老化了或是是胶接或熔接处漏水就困难些了,最好换个新的,自己的工具和技术有限的话可以找专业维修人员来修理。 
    2、下水管漏水,若是PVC材质的下水管漏水,就可以去买一根PVC材质的水管自己来接,先把坏了的那根管子割断,把接口先套进管子的一端,使另外一端的割断位置正好与接口的另外的一个口子齐平,使其刚好能够弄直。
    然后把直接往这一端送,使两端都有一定的交叉接着距离(长度)然后把它拆卸下来,用PVC胶水涂抹在直接的两端内侧与两个下水管的外侧。也可以买防水胶带来修补下水管,先缠住漏水处管道,再用砂浆防水剂和水泥抹上去即可。
    扩展资料
    根据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已超过质保期或者因业主自身原因造成损坏的,则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自行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开发商不按图纸安装水管,过了维修保质期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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