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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四个月,离职后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险 2023-06-10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一般在妇女分娩后三个月内由单位出示相关证明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申领手续,然后生育津贴先打到单位的账户再由单位给个人。但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政策规定,有的地区是要求员工自己去办的,单位是不负责办理这个的,所以具体的申领流程及时间应该咨询单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一、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这个需要看您所在区域的具体情况。
    如果所在区域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生育保险)的,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所以生育津贴是属于五险(基本医疗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里的其中之一生育保险给予的补助,只要生育保险没有断缴,应该是可以继续领取的。
    不过不同的区域还是有区别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打12333电话直接进入人工咨询,或者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窗口当面咨询清楚。
    如果所在区域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通常为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通常是98天。属于这一种的,辞职后应该是不可以再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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