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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朋友杨兆林介绍到内蒙古包头希望铝业干活,同时来的还有二十多个工友,我做近70天,现在结算工资,杨和老板谈好拿平均工资230元每天每人,老板现在说工程结束亏损了,此事由劳动监察大队来处理我们的工资,每人凭老板欠条来录口供结算,杨因为中途有工人走,自已垫付了部份工人工资,他把垫的工资加到了我的欠条上,导致我的工价过高,劳动监察大队不予接受,我现在找谁都不理我,不知该怎么办?工程是蒙电一建转包山东益通,益通再包给我们老板的,我想问问我的和杨垫付的工资能不能要回,该怎么做。现在结算工资,自已垫付了部份工人工资,不知该怎么办?问问我的和杨垫付的工资能不能要回

劳动纠纷 2019-06-12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不予执行,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可以恢复执行。
    第三,对于拒不执行法院裁决行为,会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
    第四,不要担心,这种情况就好像银行的死账坏账,但是,只要他有劳动能力,就可以追究其履行法律责任。
  •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首先拖欠工资如果走法律途径,快点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慢的以劳动争议纠纷提起诉讼就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这个时间就要久一点。
    其次,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这个会更快一点,一般劳动监察大队还是受理比较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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