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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停车位物业有权出租吗

业主维权 2023-06-12 17: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小区车位物业有权出租吗
    1、小区车位物业没有权出租。因为根据关于物权问题的法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未经授权无权单独出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二、起诉物业的具体流程如下:
    1、先要确定管辖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应该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业主要准备起诉状,向法院进行起诉;
    3、业主要准备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 如果是额外规划的停车位,属于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无权对外出租。
    如果是小区配套的停车场,那么停车场产权一般是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并分成,在满足了本小区租户的使用后,物业公司确实有权对外出租。
    需注意以上一点,首先满足本小区租户优先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租户停车权利跟业主是一样的。很多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在小区停车,甚至出租人确保承租人有停车位。 原则上,业主将房屋出租,是将房屋的使用权及业主在住宅小区与居住、生活相关的权利让渡与承租人,也就是说,业主可以停车,承租人同样可以停车。
    业主享有哪些权利
    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业主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共有权。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
    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
    3、共同管理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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