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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购买二手房,写我的名字。总价值51万,分两期付款。第一期付了31万,第二期等房产证过户到我名下,请问我怎么知道房子是不是我的?前任购买二手房,第一期付了31万,第二期等房产证过户到我名下,请问我怎么知道房子是不是我的?

房产纠纷 2019-03-04 13: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过户基本手续是: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票等原件。
    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
    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 《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由于房子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该房仍然属于甲所有。但是房屋所有权未转移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过户流程:
    买卖双方在已经选择好的中介公司那里进行相关的手续登记,并交纳定金,合同办理是前提基础。
    前面手续办理完毕后,中介公司开始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当然每个地区不一样。
    最后待银行审批后,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到产权登记中心那里,买卖双方需准备规定的资料以备过户。
    中介公司的人带着买卖双方及相关资料,到地税局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地税局出具税务收据。
    然后又回到交易中心,进行递交契税、营业税收据和双方所有过户所需的证件,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同时补齐房屋印花税。
    满20个工作日后(每个地区时间可能不太一样),有专门的人会通知,前往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
    这个时候,银行那边也会下达通知,买方准备开始供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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