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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没有办下来。如果证件以后办下来的话可以直接办成我的名字吗?需要走什么流程和手续呢?谢谢!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如果证件以后办下来的话可以直接办成我的名字吗?需要走什么流程和手续呢?

房产纠纷 2019-05-13 13: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是进行房屋权属登记后的证明文件之一,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产权证,此外还有《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产证过户手续费用可参照下文:  
    (一)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二)获得赠与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再加上契税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三)通过买卖取得房屋办理过户的费用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五十年初期,我国完成土地改革后,人民政府曾在农村给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所有权证;在城市郊区给分到国有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使用证。
    后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民的私有土地变为集体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区农民使用的国有土地也由集体统一使用。土地证失去意义和作用。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986年颁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均经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
  •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如下:
    1、买卖双方在已经选择好的中介公司那里进行相关的手续登记,并交纳定金,合同办理是 前提基础。
    2、手续办理完毕后,中介公司开始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 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当然每个地区不一样。最后待银行审批后,获得同意发放后, 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3、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到产权登记中心那里,买卖双方需准备规定的资料以备过户。
    4、中介公司的人带着买卖双方及相关资料,到地税局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地税局出具税务 收据
    5、然后又回到交易中心,进行递交契税、营业税收据和双方所有过户所需的证件,填写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同时补齐房屋印花税。
    6、满20个工作日后(每个地区时间可能不太一样),有专门的人会通知,前往交易中心领 取房产证。这个时候,银行那边也会下达通知,买方准备开始供房了。
  • 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得到法律完全的保护。不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可能会有以下四方面的影响:
    1、住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得到法律确认,无法判定所购房屋用地是否合法;
    2、住房用地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特别是对公寓式住宅。因其在售房时已将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属公共用地计入房屋总价,购房人应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但若不办理住房用地登记,这部分土地的权利及范围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容易被其他人侵犯;
    3、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不能上市出售,经国土资源部会签,建设部发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必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4、没有住房用地土地使用证,住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贷款,而且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有被原土地使用者抵押的危险。建议你还是积极去办理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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