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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我下班6点以后,店长让我完成工作,然后说我急着要。但员工制度上说,6-7点之间不算加班费,而我6-7点还在工作8个多小时。超过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给加班费是违法的吗?

讨薪 2023-06-24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同时间加班有不同的计算标准,所以具体看自己是被安排在几时加班。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超时加班给加班费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有特殊情况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如果超过上述标准,即使给了加班费一般也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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