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在2019年六月份买的房子,今年六月份交的房子,房子是毛胚的,这几年都不会装修居住,请问一下,我的物业费可以少交吗

业主维权 2023-06-28 0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交付延期且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无需交纳物业费。物业费的收取时间是从业主实际收房后,物业公司开始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开始;已经竣工但是还没有交付买受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
    法律依据:房屋交付延期且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无需交纳物业费。物业费的收取时间是从业主实际收房后,物业公司开始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开始;已经竣工但是还没有交付买受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也不能不交物业费。业主一旦接受物业管理服务,那么房屋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已经生效,并对全部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该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房屋出现质量服务问题是在保修期内的话,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若是在保修期外的话,可以启用维修基金对质量房屋进行修缮。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房子质量有问题不可以不交物业费:我国商品房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规定这些内容是房屋买卖内容的补充,有房地产开发商对房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与物业公司无关,业主在享受物业管理服务同时也需要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法律依据: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第四条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