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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购确认书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产权 2023-07-04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商品房认购书满足条件才会有效力:
    1、所购的房地产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即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认购书要具备合同生效的主要条款。
    3、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房屋认购书的法律效力是:认购书为预约合同,是房屋买卖双方在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意向的初步确认,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双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签售的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买受方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预订单、订购房屋协议等。
    其次,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含位置、面积等);价款计算;订立正式购房合同的时限约定。
    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商品房认购书的订立相对比较简单,一般是购房者与开发商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签约的目的在于为将来订立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作约定。
    最后,商品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该条规定承认了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效力,规定了定金条款的适用,即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返还定金。但若是发生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接受定金的一方要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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