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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资询一下,买了社保就不能享受低保吗?国家有这样的政策吗?

继承 2019-06-06 14: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怎样才能享受国家低保政策: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必须符合国家对低保政策的条件。城市低保对象是指持有本地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主要是指: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5、持有本县非农业户口,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优抚孤老及其他优抚对象;  
    6、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7、家庭成员中不包括不应赡养、扶养或抚养的人。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申请低保需要哪些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
    一、城镇居民享受低保条件:
    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二、农村户口享受低保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 社保是单位缴纳,这时候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且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社保当然单位交。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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