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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问一下,办理房地产过户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产权 2023-07-15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证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书中涉及的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能够反映房产的详细地;
    3、监护人代表被监护人申请委托书公示证明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
    4、请将授权书草稿保存在U盘中,以便公证人在认为必要时进行必要的修改;
    5、公证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办理房产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财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5、公证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在房地产赠与公证中,一般所需材料如下: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2、赠与财产为共同财产的,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与人亲自向公证处申请,或者签署同意赠与的声明;
    3、赠与财产的产权证明;
    4、赠与协议;
    5、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办理房产公证及所需资料如下:当事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户口本、房产证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产公证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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