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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个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问题

不正当竞争 2023-07-16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违背传统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工商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争行为即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则属于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还要看实际情况,即是否对竞争的一方造成相关损失,如果造成相关损失那么就算是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所以希望大家能公平竞争不要触犯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则属于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还要看实际情况,即是否对竞争的一方造成相关损失,如果造成相关损失那么就算是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所以希望大家能公平竞争不要触犯法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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