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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二手房,交了定金,签了合同,不想买改怎么办?

二手房 2023-07-22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了二手房合同交了定金是由于买方个人原因不想买了会按照违约处理的。那么已经交了的定金是不会退还给买方的,买方也可以跟卖方进行协商处理,看能否退还一部分定金。如果是卖房者不履行合同约定或卖房者本身存在欺诈行为的,会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的房屋权属约定导致卖方构成违约行为,是需要向买方双倍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买房交了定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更换房屋。依法成立的定金买房合同受法律保护,生效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非经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买二手房过程中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约定定金不是房屋买卖的法定程序,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2、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
    3、其他注意问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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