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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了购房定金,不想买房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6-04 18: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了定金不想买房子了的处理办法如下:
    1、交了定金不想买房子了,可以承担违约责任后,不再履行买房的手续,但这种情况不可以退定金;
    2、交了定金不想买房子,若属于开发商的原因,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双倍定金后,不再履行买房合同。
    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综上所述,交了定金后不想买房子了,可以通过承担违约责任后,不再履行买房合同。若属于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可以要求退回双倍定金后,不再履行买房合同。定金规则适用要求满足一定的条件,要求主合同必须有效,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等,才能够适用定金罚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 交了购房定金后不想买房,买受人可以和对方协商解除购房合同,但是出卖人有权不予退还定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购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2、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定金可以退回。
    一、买房退款迟迟不给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向房管局投诉;
    2、仔细签订退房协议;
    3、向法院起诉。
    二、退房的流程如下:
    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2、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
    总之,购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若是买房退款迟迟不给退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房管局投诉的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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