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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本来是说贷款所以找了中介(卖放找的熟人)一共四十万,付首付十万,剩下公积金贷款,房已过户到我们名下,去办理贷款需要卖放签一个全款收据,她不愿意签,所以只能全款,现在问题出来了,当时三方合同是贷款要给中介4000,当时给了2000现在那两千还要不要给她。她要了二手房交易本来是说贷款所以找了中介(卖放找的熟人)剩下公积金贷款,当时三方合同是贷款要给中介4000

房产纠纷 2019-05-10 14: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立契。
    (5)缴纳税费。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7)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 二手房贷款所需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每人各1份。
    2、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户口薄(并随带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是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说明。
    3、原产权证1份;现房权证中应注明是商品房或安居房。
    4、经由交易中心提供的武汉市房地产买卖合同2份。
    5、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借款申请表1份: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表1份、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2份。
    7、借款合同、抵押合同1套:公积金借款合同6本、商业性借款合同5本,抵押合同4本;担保合同1份。
    8、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直系血亲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或职工住房公积金结存单)每人各1份。
    9、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直系血亲同意使用其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书每人各1份。
    10、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根据备注情况确定,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三资企业员工由单位提供月收入证明;私营工商业者提供单位近期营业税、所得税及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存单、有价证券以及经常性汇款来源证明等)。
    11、如以上资产属申请人家庭成员所有,需附送有关家庭成员同意共同还款承诺书1份。
    12、已存满规定期限的住房储蓄存单和(或)存折1份(申请住房储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时需提供,其他类型则不必)。
    13、企业允许借款申请办理企业住房基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证明1份(申请企业住房基金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时需提供,其他类型则不)。
  • 二手房过户要如何办理  1)甲乙双方在敲定二手房房屋成交价格、二手房交房日期、过户时间后首先应填写JF-91-01制式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在契约第三页签署双方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私章。在最后一页附件一内填写时间及房屋相应信息(可参照房产证)、签署双方姓名、加盖私章。
      2)二手房过户申请人填写西安市私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填写二手房过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签名、盖章。按房产证内容填写二手房房屋权属情况。  3)填写JF-91-04制式的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书,填写双方信息,房地产情况,签署双方姓名、加盖私章。
    备注一栏在二手房交易时当着房产交易人员的面,二手房买卖双方签字、按手印。  4)二手房权利人或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到北马道香米园93号,西安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四楼大厅,填写查档申请进行核档,交费后领取房屋权属登记薄信息核档证明;然后到五楼506室,交费后调取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5)持上述所有资料到西大街116号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私房科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要求二手房权利人和共有人、申请人到场,填写询问笔录并签字按手印,验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及相应表格,最后输入电脑,交纳二手房房屋交易费,领取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单,凭此单在20个工作日后交纳契税、监证费后领取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
  • 办理公积金装修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7、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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