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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好了一套正在出售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但没有土地证,不能过户,请问可以进行公证吗?

房产纠纷 2019-03-11 12: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产权过户需要的材料: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如果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房产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到场,并且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证件。
    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了要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该房产的书面材料。
    4、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手续前去办理。
  • 二手房只要具有独立产权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且不存在房产抵押的情况,都是可以办理房产过户的。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是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规定过户住房,需要房主取得住房产权,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才可以申请办理过户。  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住房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没有土地证是无法办理过户住房手续的。需要房主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咨询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章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 房屋过户在公证处不可以办理,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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