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前妻和儿子在湖北荆州,离婚后约定抚养费310月,现在再婚生子,如何申请有信心降低抚养费?

子女抚养 2023-07-31 0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请求调整
  • 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条件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而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抚养费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再婚生孩子想要要求之前的抚养费少给的,可以与前任就抚养费相关事项进行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荆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