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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值班期间,让我们轮流值班六天。值班期间,我们每天打卡出勤,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除了值班,我几乎每天都经常因为各种原因加班,但我没有支付加班工资。已经三个月了。我觉得公司是故意变相减少工作的。现在我想离开。你能随时离开吗?

讨薪 2023-07-31 05: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当然可以离职。公司不能强制要求员工加班。每天加班不能超过三小时,而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按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写离职申请。但是如果你铁了心要走,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最快当天就可以走了。
  • 法律分析:劳动法在离职这方面是倾向于员工的,比如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不需要批准到期就可以离职了,并且公司不能扣发工资或者不批准为由禁止员工离职。具体到你这个问题,首先每天工作12小时比法定过了4小时,你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其次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缴社保和公积金,以上都需要你提供证据。
    当你提出这些要求时,可以同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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