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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军嫂,单位不安排探亲假,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31 1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军嫂探亲假单位不批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 军嫂的探亲假具体规定文件是《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 法律分析: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每年享有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规定探亲假的目的是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对于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探亲假期。
    单位不让军属休探亲假属于劳动争议,不构成犯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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