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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前段时间使用某银行的信用卡,由于逾期还款了,里面积分,银行说不能用了作废了,请问银行有这样的权力吗?银行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维权呢?谢谢!银行说不能用了作废了,请问银行有这样的权力吗?银行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维权呢?

银行 2019-03-17 0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作为信用卡持卡人,一旦因为失业、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无力按时还款时,在最后还款期到来之前,持卡人最好跟银行信用卡中心主动联系,陈述自己的经济状况,申明自己并非恶意欠款,并申请延迟还款和利息优惠。银行鉴于持卡人的主动表现以及之前的良好信用记录,往往会同意延期还款,并会同持卡人商定双方能接受的还款计划、延迟期限、利息折扣、每月还款额等。
    这样主动联系银行,并经过银行同意延期还款的情况下,就不会被记下不良记录,但需要注意的是,以后保证要按约定还款。
  • 信用卡逾期不仅有最低未还款部分的5%滞纳金、账单全额罚息(日息万分之五,消费当日开始计息,按月计收复息直到本息还清为止)还会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产生不良信用记录,5年内就很难再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了;
    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 信用卡一般超过还款宽限期,就算逾期了,就会影响个人信用。
    一、信用卡在还款日后一般还有三天宽限期,在宽限期内还款视同按时还款;

    1.全额还清,则不产生任何费用;

    2.还最低还款额,则需要日利息按
    0.05%计算;
    二、如果超出宽限期还款或者还款额小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视为逾期,日利息按
    0.05%,从记账日开始计算利息,另外还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按月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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