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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贷款买房找我担保,我有什么风险

房屋买卖 2023-08-06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贷款的风险如下:
    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
    2、贷款抵押审查不力的风险。
    3、签约与抵押登记的风险。
    4、贷后抵押管理中的风险。
    5、抵押权行使的风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担保贷款的风险包括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以及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风险等。担保贷款是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为条件发放的贷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法律分析:担保贷款的风险有:
    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
    2、贷款抵押审查不力的风险;
    3、签约与抵押登记的风险;
    4、贷后抵押管理中的风险;
    5、抵押权行使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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