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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应向哪里的法院提起,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3-08-06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诉讼离婚一般应向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财产证明以及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失踪或者被监禁,则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办理起诉离婚的法院是:一般是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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