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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应诉,河南郑州

劳动仲裁 2023-08-08 1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
    1、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书面申诉;
    2、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3、申诉请求事项应当明确具体;
    4、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准确地提出自己的请求。
    5、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按时出庭;
    6、其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动仲裁的程序: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庭开庭;当事人质证和辩论;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作出裁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由民事审判庭进行审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起诉法院必须为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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