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21年3月来公司,22年3月-8.8号休产假,合同明确写13薪,22年年终奖发放时扣除了产假的工时,现在计算赔偿是按照去年7月到今年6月,N+1,但是去年7月再休产假,这个月的平均工资是0,年终奖也打了折扣,请问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8 1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计算产假工资,赔偿金是公司辞退员工所产生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女职工休产假工资一般采取以下方式计算:发放为将其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生意年度工资总额除以十二,其所得数额就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数额,也就是该职工的产假工资数额。如果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工资;反之,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休产假工资一般采取以下方式计算:发放为将其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生意年度工资总额除以十二,其所得数额就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数额,也就是该职工的产假工资数额。
    如果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工资;反之,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休产假工资的计算发放为将其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生意年度工资总额除以十二,其所得数额就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数额,也就是该职工的产假工资数额。如果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工资;反之,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