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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应该用范本里的公司劳动合同还是企业劳动合同呢?

劳动纠纷 2019-05-15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想辞职的,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且不得克扣员工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
  • 个人向公司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号码:  乙方(出借公司):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于XX年XX月XX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三年。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按30%比例从甲方每月劳动报酬中扣还,直至全部还清本息为目。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 那么公司高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1)聘任和解聘的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2)加班费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加班费一般得不到支持。   
    (3)保密条款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4)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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