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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间断性累积拖欠7个月工资,然后我以此为由离职,要求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公司说是经营困难不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还能要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10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所陈述,如果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只有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才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一般不支持的。你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有赔偿。因为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由此导致的劳动者辞职的,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的数额与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有关,一般是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企业拖欠工资导致员工辞职的要补偿。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的,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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