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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的招商信用卡拖欠了五个月左右的债务,本金约3万,现在连违约金和分期手续费在内有4万。在这期间,招商委托第三方讨债公司打电话给我的几个主要家人催债。我现在准备帮他偿还,但我不希望和第三方打交道。我想问下,银行委托第三方讨债是否合法?我是否有权要求银行同我直接洽谈?如果银行坚持第三方讨债,我是否有权不予理会?现在连违约金和分期手续费在内有4万。是否合法?是否有权要求银行同我直接洽谈?是否有权不予理会?

银行 2019-05-22 12: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讨债公司的经营范围在法律上不被认可
    目前注册的“讨债公司”一般以信用征信公司为名,处理次级债务,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让问题,是合法的。一般来说,他们也不叫讨债,叫“商账催收”,受托帮忙讨债的人即“商账催收师”。
  • 银行追债有多个过程
    一、银行自己催 一催、二催加三催
    头几个月内,银行信用卡中心会定期给客户打电话催收欠款,第一次打电话俗称一催,如果客户不还,将在一段时间内再次给客户打电话,俗称二催,按此操作,还有三催。
    二、委托律所文催
    如果多次催收,客户仍不还款,银行就会将催款业务打包给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采取发律师函等方式向客户催收欠款,这个过程业内俗称为文催。
    三、委托催债公司武催
    如果文催也没有效果,银行就会将催收业务打包给社会上的专业追债公司,这些追债公司一般是挂着“财务公司”、“咨询公司”等名头,追债的职能一般不会被写入经营范围内。
    他们之所以敢明目张胆地去上门追债,主要是因为欠款人欠钱在先不敢报警。武催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首先是向客户打追款电话,但不排除有追债公司工作人员素质低下,在电话中对客户进行要挟恐吓的情形。
    其次,是上门追债,会出现追债公司工作人员坐在欠款人家里不走,甚至在欠款人家里或工作单位吵吵闹闹。再者,不排除部分素质不高的工作人员会采取其他手段对欠款人进行威胁。
  • 委托律师讨债,是法律所规定的国家所承认的,是一件很自然的代理行为,而其风险主要体现在法律制度的透明及律师服务的普及化下,债务人仍可咨询律师或类似的机构进行规避如何逃债。委托律师依然存在风险的原因,这个风险主要是体现在拿不到钱的这个风险方面。
    而这个是最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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