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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不在了他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我的父亲是老大,老家里只有我和三叔照顾老人 他基本上都没有照顾, 我父亲也不再了,现在要拆迁了 院里有南北两处房子南面是我的名字 北面是爷爷的名字 ,可是房产证在三叔手里 他会不会把爷爷的名字改成他的呢??院子的面积是不是一人一半呢,我应该继承那些资产呢、老家里只有我和三叔照顾老人 可是房产证在三叔手里 是不是一人一半呢,我应该继承那些资产呢

继承 2019-06-19 01: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嫁的女儿是否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要看父母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后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前提,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所以,只要有遗嘱指定女儿继承,或者无任何遗嘱前提,这位女儿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 拆迁房继承办房产证,需要按照房地产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按程序办理;
      
    1、逝者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一人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老房权证、拆迁协议、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
      
    2、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老房权证、拆迁协议、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
  • 要看是以什么方式继承的。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的话,若不是写的很细致只由且仅由夫妻一方继承另一方不得继承的话,都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可以取得拆迁补偿,而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的情况下,房屋应按遗嘱抚养协议或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办理,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前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无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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