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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农村户口,没有房屋,可以申请建房吗?

其他 2023-08-14 10: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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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应该及时办理房产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所建造的房屋,是可以依照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的。农村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农村自建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 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证等资料办理房屋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乡建办签字;
    4、获得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后,领取房产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 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证等资料办理房屋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乡建办签字;
    4、获得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后,领取产权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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