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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咨询个问题。我和我丈夫想要通过婚内财产协议把我们的房子赠与给我们的女儿,请问达成协议之后,如果我丈夫以自己的名义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我能否主张要回房子?(ps:房子是我丈夫婚前贷款买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他的名字。)另外,我们的协议需要公证吗?如果我丈夫以自己的名义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我能否主张要回房子?我们的协议需要公证吗?

房产纠纷 2019-05-22 17: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如何办理婚前房产公证?办理房产公证要走那些流程?  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找法小编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找法小编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关键提示: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 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承担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房子没有贷款的,属于男方。月供那套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3,车子婚前买的也属于男方。
    4,若协议离婚,关于财产分割,你们可以双方自己协商;若起诉离婚,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有以下几种情况:  
    (1)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一方的财产。  
    (2)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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