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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变更户主需要哪些手续?

房屋产权 2023-08-21 1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的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交易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一、房产加名字的规定:
    1、贷款购买的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办理登记;
    2、全款购买的可以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
    二、房屋更换户主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发生变更的材料;
    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6、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不动产权证变更户主,应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我国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房产变更需要的手续有:当事人签订买卖、赠与或继承合同(共有房产需要共有人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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