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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手了一个仿XX佳的便利店,现在XX佳公司说我侵犯了他的商标权,但是我有当时未转让给我的时候,他已经侵权的证据,一个该怎么判?现在XX佳公司说我侵犯了他的商标权,他已经侵权的证据,一个该怎么判?

2019-05-19 16: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侵犯商标权需要赔偿,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这个规定得很详细了,有三种方案:你的所得、别人的损失、前两个都无法确定时由法院裁定(50万以下)。
    《商标法》还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你在市场上进的,你知道是假冒的吗?如果不知道,你只要提供市场卖给你皮包的商家,你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办理转让申请所需资料及时间:  
    1、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受让人在委托人章戳处加盖公章或签名;  
    2、转让申请/转册商标申请书,一式两份:转让人、受让人盖公章或签名;  
    3、商标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4、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5、时间:三个月左右商标局核发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原商标证书和转让证明一同使用;  
    6、注意事项:  
    (1)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
    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商标转让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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