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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伤,做了医疗鉴定后一年还没有收到钱

工伤索赔 2023-08-22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鉴定过后,一般在三个月内可以拿到钱。认定为工伤后,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因工致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次月起计发。
    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自职工死亡当月起计发,其供养亲属抚恤金自职工死亡的次月起计发。
  • 工伤鉴定过后,一般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和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程序才能拿到钱,劳动能力的鉴定一般需要六十日,有必要时,可以延长三十日,而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和支付赔偿金一般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 如果在经过工伤鉴定后当事人一直没要赔偿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及时依据鉴定结果要求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引起劳动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争议;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违法拒绝支付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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