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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去年10月24入职,今年2月14离职,2月份上了一周班,一周工资大概500元左右,我跟老板去要工资,他不给,让我去劳动仲裁,在上班期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购买保险,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8-25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公司工作几年了,不给上保险怎么办?
    这个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拿着你的劳动合同或者是以前的工资证明,或者是你的出勤记录。拿着这些材料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工资发放一般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所以去银行打印工资流水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也必须给员工上社保的,所以你在公司工作了几年了,他们应该给你上社保。如果不给上他们肯定是要受到惩罚的,你完全可以举报他们。通过劳动仲裁申请维护你自己的权益。当然了最好是跟单位沟通交流解决问题,但是如果他们最终不愿意给你交,不给你交这个保险,那么你完全可以举报他们。因为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
    如果跟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收集一些工资的凭证,或者是出勤的记录,只要能证明你在这个公司工作几年了,那么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问题不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 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申请劳动仲裁时候,申请人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证明,或者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或考勤记录等凭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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