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财务章丢失应当进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一)在公司注册所在地或财务章遗失发生地的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出具财务章的遗失证明;(二)在省市级报纸刊登财务章的遗失声明;(三)至公安机关备案,遗失申请重新刻制的情况,还需出示企业已生效的登报申明文件;(四)审批通过后至具有合法刻章资格的单位刻制财务章;(五)与开户行联系更换新的印签,公司应出具公函,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由开户行办理印鉴更换手续。财务章也称为“财务印鉴章”,是公司在银行开户时所盖的备留印鉴,同时也是用于公司和银行进行业务活动时给银行授权的证明。
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