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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2月25日在公司上班,当时口头协议试用期一个月工资是2400元,一个月后转正工资为底薪2800元+交通补助50+伙食补住每顿8元+话费补助50元,到公司只在4月份发了2月-3月的工资,直至7月31日办理完离职手续公司再未发过工资,并且老板反悔当初承诺的一个月之后转正,所有工资都按试用期的2400元,而且到8月1日工资还未到账,请问这个怎么办,如何处理?当时口头协议试用期一个月工资是2400元,直至7月31日办理完离职手续公司再未发过工资,请问这个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3-16 12: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法》,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2款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即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不能单独签定试用期合同。
    单位通过合同约定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行为违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试用期转正也就是提前转正,员工在试用期提前转正需要提交转正申请书,一般内容如下:
    1、申请人姓名,何时参加工作的,工种是什么。
    2、在工作期间的政治、思想、工作的表现如何。
    3、对本职岗位的胜任程度。
    4、“由于实习期于×月×日期满,特提出转正的申请。”
    5、稍稍表一下转正后的决心。
    6、申请人:xxx。
    7、日期:x年x月x日。
  • 员工口头提出离职时的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员工提出离职的形式做了规定,应以书面形式。实践中,很多员工都是通过口头方式完成离职的,但是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作出处理,如果口头提出离职的,一是可以要求员工及时补上书面离职申请及手续,二是可以对口头离职的内容进行确认,比如通过录音的形式。
    因为用人单位作为用工管理方,对离职的举证责任更大,一定要对员工口头提出离职及时作出处理。
  • 员工在试用期内发放工资是可以按照正式工资的80%发放的。但是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单位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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