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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买方把房子过户给卖方后还能撤回吗

房屋买卖 2023-09-01 1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过户期间可以撤销,但是需要一定条件。1、房地产转让手续不合法(包括但不限于隐瞒、欺骗、非当事人、有法律纠纷)的,可以撤销;2、按正式程序过户的,不能撤销。只能按买卖协议履行。对方不能履行的,也是违约后,可以起诉,房产再次过户,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对方支付。三、如经双方协商,取消本笔交易,必须再办理过户手续,费用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是买方一般不会承担这个费用,因为买方没有过错。
    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通过合法买卖的方式过户房屋的,出卖人不能追回。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条第一、二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二款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 房屋过户后买卖合同解除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房屋所有权合法转移后,一方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买卖合同存在法定事由被撤销不能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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