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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农村的,房产证是爷爷的名,爷爷奶奶死了,没有遗嘱,爸爸想过户到自己名下,房子的地基是爸爸二十年前花2000元钱买的,如果没交这2000元房子就会被没收,大爷死了但其配偶不签自主放弃,想和我们分家,但三十年前已经把家分给了我们,只是没过户,现在他们不承认,当时分家时只是口头协议但有人证,三个姑姑签了自主放弃,现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在我们家,如果他不签我们就得和他分吗?怎么办?当时分家时只是口头协议但有人证,现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在我们家,如果他不签我们就得和他分吗?

房产纠纷 2019-04-08 15: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口头分家协议作为一种合同,只要大家的意思表现真实,无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无效情形的情况。如双方有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且不违反法律,就应有效。但口头分家因为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作为行政部门是不应当认定房屋所有权的。
    所以就分房口头协议效力并非一律有效。
  • 分家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2、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4、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5、证人姓名;
    6、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7、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  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属于合同法中的口头形式。但司法实践中,因口头协议无法举证,产生了很多纠纷,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两者主要区别是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房地产证》同时记载有土地文件和房屋文件,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统一进行登记。而原《房屋所有权证》则没有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
    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产权证,一般来说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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