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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房子交了首付50%在交余款时办的贷款利息太高我无法接受我想退了可是他们说按合同扣我总房款的30%违约金是不是太多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我买了一套房子交了首付50%在交余款时办的贷款利息太高我无法接受我想退了可是他们说按合同扣我总房款的30%违约金是不是太多了

合同纠纷 2019-05-16 1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买房是对税收有影响的。购房者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如果贷款未结清,按照2018年最新政策,将执行二套房政策,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个人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购房超过5年(含5年)下调为超过2年(含2年)。

  • 1.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视为过高要求调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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