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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房屋买卖更名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 2023-09-03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购房合同能否更名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
    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2、如果购房者已经网签,则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再和买方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并且需要确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销,买房的合同才可以成功备案。另外,已经按揭的房屋是无法办理更名的。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 房屋买卖合同更名的行为不违法。但是如果合同已经备案,则无法更名,但如果在备案之前,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方式修改合同内容,因此,只要是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是可以在合同备案之前更改房屋买卖合同的姓名的。但若合同已经备案了的,原则上不可以更改名称,但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废止之前那份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重新签订一份新合同并备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更名的行为不违法。但是如果合同已经备案,则无法更名,在备案之前,如果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方式修改合同内容,因此只要是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是可以在合同备案之前更改房屋买卖合同的姓名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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