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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已办理过户和贷款,房东在约定交房日期前一天通过中介给了我们一套大门钥匙前往丈量尺寸,但是丈量尺寸时我们发现有质量问题,我们要求房东处理好问题再交房。但是之后房东再未出面。请问现在这种情况是否算已交房?可否要求赔偿延期交付使用的损失?但是丈量尺寸时我们发现有质量问题,是否算已交房?可否要求赔偿延期交付使用的损失?

房产纠纷 2019-03-25 20: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  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  
    1、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应特别提示买受人,其二手房买卖未经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为防止出让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为侵害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2、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以《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为例,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或者权利证书;  
    (三)房地产转移、转让、变更或者设定他项权的协议书、合同书或者批准文件;  
    (四)缴纳房地产税的证明。  上述合同一方当事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需公证:A、外国人;B、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C、港澳台地区居民;D、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登记的审核时限和权证的领取  应告知当事人:按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转移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册,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领证时权利人(或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缴手续费、登记费、印花税收据及受理时的收件收据(原件),仔细核对《房地产权证》及《登记证明》。  4代办登记  代办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手续,要取得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如果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按有关规定委托书还需公证。要认真审核上述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并在买卖合同签署后15日内及时办理。对原件要妥善保管,办理完毕要及时归还当事人,以免丢失承担责任。
  •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因此合同法中对于因质量问题提起解除合同的前提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具体到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房的合同目的实现房屋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致使房屋无法在市场上交易或者无法实现他的正常生活和居住的使用价值,就可以认定该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而对此主张解除合同的买房应当负举证责任。
  • 办理二手房贷款  第一步:找好意欲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必须产权明晰。  第二步: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够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并在该代理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第三步:买卖双方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四步:去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填写二手房按揭申请表,由律师把所有证明资料交送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第五步:银行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如同意放贷,则发给贷款承诺书。
      第六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局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七步:领到卖契后,送交银行,银行划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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