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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1月30日放假,我工作到29日离职,但1月工资是按31天算的钱合法吗?

讨薪 2023-09-06 1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当月的天数是30天,则月薪工资按30天算是对的。如果有31天的,则双方可以约定按31天算,或者按每个月的实际计薪天数来算。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第二条
    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 离职月工资一般是按天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算其工资,并且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员工的工资。员工的工资等于其月工资÷当月的工作日×实际的出勤天数。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 劳动者离职后的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进行结算。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进行计算。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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