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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才有效力吗?父母把房产赠与儿子(儿子已婚,父母想把房产单独赠与儿子一人)

继承 2019-03-18 20: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合同公证的效力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本身就是双方当事人的自已民事行为,正常情况下,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即可以生效,根本不必公证。
    除非双方共同决定采用公证的方式,并且约定合同须经过公证或见证才产生法律效力,那就必须公证或见证了。
    比如,一些大型的项目、合同出于形式等原因考虑,可能会采取公证或律师见证的方式签署。
  • 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
    房产赠与协议经过公证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使赠与失效。《合同法》对赠与人撤销的法定事由作了如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的合同,即除当事人的合意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

    赠与合同不同于赠与行为,因为赠与是赠与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为内容的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
    如果仅有赠与人的意思表示,而没有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就无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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