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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情况是这样,他们家有2个儿子,以前买房子的时候,因为是单位房,老大够年龄可以得一个名额,父母出的钱,小儿子不够年龄没有名额,父母就以他们的名字买了,结婚的时候,父母跟小儿子说房子以后是给你们的,但是没有当他们大哥大嫂面说的。说刚好一人一套,去年,老爸中风了,小儿子照顾了一年,现在说要叫他大哥轮流照顾,可是大嫂说,轮流房子就一人一半,老人怎么说都没有用,老人也很为难,一边不想老大家散,一边是小儿子,这时候应该怎么解决父母就以他们的名字买了,轮流房子就一人一半,老人怎么说都没有用,老人也很为难,这时候应该怎么解决

继承 2019-04-05 17: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债务,是否判共同债务由夫妻一人一半还债务,还是谁名下有财产让一人还款,有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 丈夫继承房子后,可以把妻子的名字加上。如果丈夫是通过法定继承得到的房子,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加不加上妻子的名字都不影响财产的性质。如果丈夫是通过遗嘱继承得到的房子,房子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只要丈夫同意,就可以加上妻子的名字。《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无论是哪方或哪方家长买的房子,只要房产证上签的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的名字,房子不管你们结婚离婚都算共同财产,以后都是一人一半。。
    婚后,只要是婚后买房,婚姻持续阶段买房,不管写谁的名字,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其实婚姻法的新规定完全不影响你离婚后的房产分割,因为你家房产证上是你们夫妻双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应是一人一半拉, 一切也房产证上的名字为依据,与房子为谁所购买无关。
  • 律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会见以及法庭审理过程中,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使用适合未成年人的语言表达方式进行交流,耐心细致地听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陈述或者辩解,并针对其思想顾虑、恐惧心理、抵触情绪进行疏导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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