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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首付是父母,房产证是姐姐的名字,在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房产证能加上父母的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3-09-08 2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的名字,要看签订合同的时候,购买方是谁。如果房屋购买方仅是您个人,没有您父母的名字,那么加母亲的名字,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有贷款,房产证加名,需要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银行同意后,房产局是允许加名的。
    2、如果是全款,可以直接加。
    既然您父母出了首付,看来是按揭购买的,那么想加名字,首先要取得银行的同意。
  • 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贷款购买的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办理登记;全款购买的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加父母名字。如贷款购买: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方可办理登记;如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即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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