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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房但没有房产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09 1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前买房未办理房产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具体分析:
    1.婚前由一方全资购买的房子,婚后取得房产证且仅登记一方姓名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婚前一方全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但登记为两人名字的,视为其中一方无偿赠与给另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前一方仅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不论登记一人名字还是两人名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如果打算共有,可以在办理证件时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则变更为夫妻共有财产。
  • 民法典中婚前买房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如果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则直接属于共有财产。如果只有一方名字,并且为婚前所购的,为个人财产。
    如果婚后双方一起还贷款的,则共同还贷部分需要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由房屋所有方依法补偿。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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