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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加班,不几班按旷工处理,扣除一整天的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0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加班扣工资算违法。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因此克扣工资。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在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员工是享有拒绝的权利的,而单位也不能因为员工拒绝加班就扣工资或者将其开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如果职员旷工,只扣旷工当天的工资,不能全部扣完当月的工资。所扣工资等于日工资数乘以天数。劳动者无故旷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赔偿依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过错的大小、损害的程度以及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等确定。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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